商品驗收與退換貨說明

請您於收到商品後,立即確認商品狀況。

如有商品重大瑕疵、缺失、毀損、運輸過程造成損壞,或品項錯誤之情形,請務必於以下時限內聯繫客服,並提供清楚之商品瑕疵照片作為證明(時間起算以快遞簽收單或相關簽收憑據為準):

  • 常溫食品: 收到商品後 24 小時內

  • 冷藏/冷凍食品: 收到商品後 4 小時內

若未於上述時限內提供相關瑕疵照片與說明,恕無法受理退換貨申請。

本商品屬短效期食品,請務必留意保存條件與時效。

七日鑑賞期說明(重要)

依據《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》第 2 條第 1 款規定,

食品屬於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之商品,依法不適用《消費者保護法》第 19 條所規定之七日鑑賞期。

此外,若商品因消費者保存方式不當而導致變質、腐敗,基於食品安全考量,亦恕無法辦理退換貨。

特別說明

  1. 本公司販售之商品皆為食品類,因具賞味期限限制,不適用七日鑑賞期條款。

  2. 若發生優格嚴重毀損或明顯異常情形,請於第一時間拍照存證,並聯繫客服:

  3. 如發生訴訟,雙方同意以 臺中地方法院 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